財政部11月23日消息稱,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確定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程采用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并網逆變器以及儲能鉛酸蓄電池等關鍵設備中標企業、中標產品和中標協議供貨價格。共有16家企業成功入圍。
16家入圍企業中包括英利能源(中國)有限公司、許繼集團有限公司、風帆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業。
同時,三部門通知還確定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13個開發區或工業園區作為太陽能光伏發電集中應用示范區,一期規劃項目83個,規模170兆瓦;確定國電光伏(江蘇)有限公司等34個項目為單體金太陽示范項目,規模92兆瓦;確定青海省祁連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且末縣、西藏自治區班戈縣作為光伏發電解決無電地區用電問題示范縣,規模10兆瓦;決定取消已列入2009年金太陽示范工程目錄但無法實施的項目39個,規模54兆瓦。
通知要求,項目業主單位要抓緊完成項目立項審批、環評、電網接入許可等各項工作,并與中標企業以招標確定的產品規格、協議供貨價格、質量性能等為基礎簽訂供貨合同。項目業主單位采用本企業或關聯企業提供的光伏組件,價格不得高于國家統一招標確定的最低中標協議供貨價格;采用非晶硅薄膜組件的,價格不高于7元峰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