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近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自治區工信廳、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新能源項目及節能降碳項目貼息支持試點工作的通知,旨在采取貼息方式鼓勵引導各地積極推進新能源項目建設和重點行業領域節能降碳改造。
文件指出,此次文件支持范圍中,包括納入2022年自治區新能源發電項目清單中按照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方式建設、采取市場化路徑推動,本年內計劃建設的風電和光伏項目。此類項目支持標準為,對市場化并網新能源發電項目使用貸款的,按每10萬千瓦10萬元予以貼息補助。貼息補助期限一年,采取一次核定、分批安排,補助規模50萬以下的,一次性予以安排;補助規模50萬以上的,首次安排補助規模的50%,2022年10月10日前,各地發改、工信部們對照施工計劃進行核實,達到計劃進度的安排剩與50%,未達到計劃進度的不再安排補助。
新能源項目中,建設規模50萬千瓦以下的年內需全都建成;建設規模50-100萬千瓦(含)的項目,年內需建成總規模80%以上;建設規模100萬千瓦以上的,年內需建成總規模60%以上,按照年內建成規模比例測算投資規模并安排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