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惠州市惠陽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4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鼓勵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建設。對新建成并網運營且裝機容量1兆瓦時及以上的工商業儲能項目,自并網投運次月起,區財政按照0.2元/千瓦的標準給予放電量補貼,補貼期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累計補貼不超過30萬元。
支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每年遴選不超過3個新型儲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示范應用項目,區財政按照項目實際投入金額給予項目業主5%的事后獎補,單個項目獎補不超過50萬元。
詳情如下: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惠陽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
措施(2024年修訂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惠州市惠陽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4年修訂版)》業經六屆區委第95次常委會會議、六屆64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21日
惠州市惠陽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2024年修訂版)
為堅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實施制造業當家“一把手”工程,更高立起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柱,挺起高質量發展“產業脊梁”,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修訂版)〉的通知》(惠府〔2023〕39號)、《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工業經濟穩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辦〔2023〕17號)、《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惠府辦〔2023〕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對《惠州市惠陽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修訂版)》再次修訂如下。
一、降低企業建設成本
(一)支持高標準廠房建設。對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累計完成固定資金投資納統1億元以上且總建筑容積率不低于2.5的工業項目,新建4層以上帶工業電梯的廠房,超出4層部分按建筑面積40元/平方米給予區財政資金獎補,單個項目累計獎補不超過100萬元。
(二)支持租賃廠房企業穩定經營。對于通過租賃工業廠房開展生產經營,上年度工業產值5000萬元(含)以上,且增長率超過50%的工業企業租用的用于生產的廠房,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區財政租金補貼,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10萬元;上年度工業產值1億元(含)以上,且增長率超過30%的工業企業租用的用于生產的廠房,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區財政租金補貼,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30萬元。
二、推動工業企業上規模
(三)推動工業企業小升規。
1.對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規”的工業企業(不含當年新投產企業),在市級及以上部門制定并實施的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給予配套專項資金支持,累計共獎勵20萬元。
2.對當年新投產當年上規納統的工業企業,在市、區財政累計獎勵10萬元的基礎上,區財政增加獎勵10萬元。工業總產值達到5000萬元(含)至1億元(不含)的,在市、區財政累計疊加獎勵10萬元的基礎上,區財政增加獎勵10萬元;工業總產值達到1億元(含)至5億元(不含)的,在市、區財政累計疊加獎勵20萬元的基礎上,區財政增加獎勵20萬元;工業總產值達到5億元(含)至10億元(不含)的,在市、區財政累計疊加獎勵50萬元的基礎上,區財政增加獎勵50萬元;工業總產值達到10億元(含)以上的,在市、區財政累計疊加獎勵100萬元的基礎上,區財政增加獎勵100萬元。
三、支持工業項目投產納統
(四)支持工業平臺企業加快招商。對2022年引進工業項目入駐且入駐項目2023年投產上規納統的,每上規納統1家企業,區財政給予工業平臺企業(含2021年至2023年期間新竣工驗收且建筑面積達20萬平方米以上的工業廠房業主單位)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2023年引進工業項目入駐且入駐項目當年投產當年上規納統的,每上規納統1家企業,市、區財政累計給予工業平臺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2021年至2023年期間新竣工驗收且建筑面積達20萬平方米以上的工業廠房業主單位,2023年引進工業項目入駐且入駐項目當年投產當年上規納統的,每上規納統1家企業,區財政給予工業廠房業主單位1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獎勵,給予單個工業平臺企業和工業廠房業主單位最高獎勵均不超過200萬元。
四、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
(五)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推薦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省級、市級技改資金資助計劃,按新設備購置額不超過20%予以獎補,省級、市級單個項目最高獎補分別不超過5000萬元、100萬元。對2023年(含)以后申報省、市級技術改造項目并完成入庫公示,但未獲得省、市獎補的,可申請區級技術改造獎補,參考省、市級技術改造獎補辦法,區財政給予單個項目最高獎補不超過50萬元。
五、支持骨干企業提能增量
(六)支持工業企業擴產增效。對2023年工業總產值較上一年度增加1億元(含)及以上且工業增加值率不低于本市同行業平均水平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其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量部分給予1‰的獎勵,市、區財政累計給予每家企業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七)鼓勵制造業企業晉檔升級。工業增加值年增長超20%(含)且增加值率不低于當年同行業水平的工業企業,年度工業總產值首次超過10億元(含)、50億元(含)和100億元(含)的,市、區財政累計分別獎勵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
(八)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對本地企業在境內A股資本市場成功上市融資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注冊地和納稅地均在我區的企業,在香港等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并將募集資金用于我區投資的,區財政給予一次性150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廣東省制造業500強前100名的企業,區財政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九)推動企業成為制造業單項冠軍。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在上級資金獎勵基礎上,區財政分別增加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
六、鼓勵企業數字化轉型
(十)鼓勵建設數字經濟應用示范新場景。對已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并在生產經營中應用5G、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形成典型應用場景的企業,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區財政給予50%的配套獎勵。
(十一)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獲得國家或省的5G應用、工業互聯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服務型制造、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大數據、人工智能示范項目或骨干企業等稱號的,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區財政給予50%的配套獎勵。
(十二)培育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對能夠為我區制造業企業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提供第三方獨立服務,并在惠陽區內有典型服務案例的上云上平臺服務商,經惠州市認定為上云上平臺服務商的,區財政給予獎勵20萬元。
七、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三)支持新型儲能企業(含新型儲能制造業及其配套生產性服務業)加大新設備投資。支持新型儲能企業引進和購置先進設備,改善生產條件和提升自動化水平。自2023年起新購置設備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且無獲得省、市、區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項目,按新設備購置額0.5%給予區財政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十四)支持新型儲能企業租賃廠房擴大規模。對符合本政策“(二)支持租賃廠房企業穩定經營”條件的新型儲能企業,租金補貼上限由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10萬元提高至不超過20萬元、每年不超過30萬元提高至不超過50萬元。
(十五)支持新型儲能企業做大做強。針對在我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新型儲能企業,對符合第(六)條獎勵措施的基礎上,區級財政按其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量部分增加0.5‰的獎勵,每家企業獎勵不超過50萬元。
(十六)鼓勵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建設。對新建成并網運營且裝機容量1兆瓦時及以上的工商業儲能項目,自并網投運次月起,區財政按照0.2元/千瓦的標準給予放電量補貼,補貼期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累計補貼不超過30萬元。
(十七)支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每年遴選不超過3個新型儲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示范應用項目,區財政按照項目實際投入金額給予項目業主5%的事后獎補,單個項目獎補不超過50萬元。
八、推動綠色制造發展
(十八)推動工業企業綠色體系建設。新獲評工信部認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單個項目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獲評工信部認定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每個型號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驗收的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
九、支持產業人才發展
(十九)支持引進培養科技創新人才。大力引進國家、省級、市級領軍人才到惠陽工作,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補貼。積極引進培育高水平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對帶科技成果來惠陽轉化且預期項目產值和經濟貢獻較大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補貼。
(二十)支持引進培養工程師人才。定期評選一批惠陽區卓越工程師和杰出工程師,區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1萬元的資金扶持,并享受我區相關人才政策。鼓勵工程師人才申報職稱,對新申報成功中級、高級職稱的工程師,區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2000元、5000元獎勵。
(二十一)支持引進培養高技能人才。開展“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定期評選一批惠陽區區管首席技師,區財政給予每人1萬元資金扶持。鼓勵優秀技能人才通過競賽平臺提升水平,對參加國家級、省級、市級相關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并獲獎的技能人才和培養單位,根據其參加的評比層次和獎勵層次,區財政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十、推動商貿企業發展壯大
(二十二)支持商貿企業升規納統。對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規”的商貿企業,在市級及以上部門制定并實施的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給予配套專項資金支持,累計共獎勵6萬元。對制造業企業在我區新設立銷售公司并納入聯網直報統計的,在享受上述“新升規”獎勵的基礎上,區級財政增加獎勵6萬元。
(二十三)支持企業壯大經營規模。
1.對上一年度營業額超1000萬元(含)且實現同比正增長的餐飲、住宿企業,獎勵3萬元;年營業額同比增長超20%(含),區財政給予獎勵5萬元。
2.對上一年度銷售額、零售額實現正增長的商貿企業(含分支機構)且按照規定納入聯網直報統計的,給予資金獎勵。銷售額同比增量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不含)或零售額同比增量25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不含)的,獎勵5萬元;銷售額同比增量1億元(含)以上、2億元以下(不含)或零售額同比增量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不含)的,獎勵10萬元;銷售額同比增量2億元(含)以上、5億元以下(不含),獎勵20萬元,每增加1億元獎勵10萬元;銷售額同比增量5億元以上的,在市、區財政按不高于銷售額增量的0.05%給予獎勵的基礎上,區財政按1:1的比例疊加獎勵,單個企業獎補資金不超過200萬元;零售額增量達到1億元以上,市、區財政按不高于零售額增量的0.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補資金不超過200萬元。
(二十四)推動傳統商業轉型升級。鼓勵大型商業綜合體積極應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智慧商業”,建立統一結算系統,并按照規定納入聯網直報統計的,按其當年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30萬元。
(二十五)加大東西部協作消費。鼓勵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到貞豐縣當地生產企業、合作社、基地采購農畜牧產品、特色手工藝品的,上一個會計年度訂單額合計達2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不含)的,區財政給予單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一次性2萬元獎勵;上一個會計年度訂單額合計達50萬元(含)以上的,區財政給予單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一次性5萬元獎勵。
(二十六)持續開展促消費活動。
1.鼓勵中大型商貿企業積極承辦我區大型促消費活動,對活動的承辦企業按照一定比例給予區財政資金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20萬元。
2.鼓勵大型商貿企業在區商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織開展具有影響力的促消費活動,對于影響力大、活動成效顯著的大型促消費活動的宣傳推廣費用,按照一定比例給予區財政資金獎補。對單個企業當年促消費活動宣傳推廣費用的獎勵不超過10萬元。
(二十七)促進汽車消費。
1.支持汽車品牌在我區開設銷售首店(4S店)。區財政對首次入駐汽車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
2.鼓勵行業協會或企業在惠陽區域內舉辦展銷會,區財政對面積達5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參展企業達10家(含)以上大型車展的主辦企業或行業協會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貼;對積極參與車展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參展面積達5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家企業給予10000元一次性補貼;參展面積在5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每家企業給予5000元一次性補貼。
十一、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二十八)支持電子商務應用推廣。
1.對在我區開展電子商務(下稱電商)業務企業,其自建自營平臺建設成本或入駐第三方交易平臺、委托電商服務企業產生的宣傳、引流、服務等相關服務費用一年內達到10萬元以上的,區財政一次性給予20%的補助。線上交易額達到3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不含)以下或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不含)以下的,區財政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線上交易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或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區財政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2.對利用O2O(線上對線下進行交易)解決方案、移動商城、APP應用等方式開展交易、物流、配送、專業服務等經營活動實現深度融合的商貿流通企業,按其交易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獎補。其中,對上一年度線上交易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3000萬元(不含)以下并實現同比正增長的(對新落戶企業首個年度無增長要求,下同),或線上+線下交易額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不含)以下且線上交易額增長率超過10%(含),區財政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上一年度線上交易額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并實現同比正增長的,或線上+線下交易額達到1億元(含)以上且線上交易額增長率超過10%(含),區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3.對銷售惠陽地區特色農產品、農副產品,或開展精準幫扶銷售惠陽地區特色農產品、農副產品的電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上一年度特色農產品、農副產品線上銷售額達到100萬元(含)以上、200萬元(不含)以下的,區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上一年度特色農產品、農副產品線上銷售額達到2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不含)以下的,區財政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上一年度特色農產品、農副產品線上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區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二十九)培育壯大電子商務規模。
對已納入聯網直報統計的電商企業進行成長性獎勵。
1.上一年度年銷售額1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不含)以下并實現同比正增長的,區財政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若同比增長20%以上的,區財政增加獎勵5萬元。
2.上一年度年銷售額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不含)以下并實現同比正增長的,區財政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若同比增長20%以上的,區財政增加獎勵10萬元。
3.上一年度年銷售額1億元(含)以上并實現同比正增長的,區財政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若同比增長10%以上的,區財政增加獎勵10萬元。
(三十)扶持跨境電子商務載體發展。
1.對在惠陽區跨境電商分揀清關中心經營清關業務的平臺運營企業,區財政按上一年度清關查驗設備投資額30%給予獎勵,不超過50萬元。
2.對在惠陽區跨境電商分揀清關中心經營清關業務的企業,區財政按上一年度實際清關貨物價值的2‰給予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對在惠陽區注冊登記的跨境物流企業,區財政按上一年度實際清關貨物價值的3‰給予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150萬元。
(三十一)支持電子商務行業協會舉辦活動。
鼓勵我市電商行業協會在我區開展電商課題研究、合作交流活動、論壇峰會等,相關活動方案經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備案后,每場活動按一定比例給予獎補,其中,區財政給予惠陽區內的電商行業協會每年獎補不超過30萬元、給予我市其他地區的電商行業協會每年不超過15萬元。
(三十二)支持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
1.對惠陽區內電子商務產業園區進行硬件升級改造(含配套設施)面積達2萬平方米(含)以上、入駐電商企業達30家(以工商注冊為準),且年度跨境電商交易額達5000萬美元的,對園區運營主體給予資金獎補,按照硬件升級改造總投入的50%給予資金獎補,單個園區累計獎補不超過500萬元。
2.對園區運營主體給予招商獎勵,入駐的企業年度線上交易額達1000萬元(含)以上的,每引進1家,區財政給予園區運營主體一次性2萬元獎勵。
3.對入駐園區經營一年以上且主營業務為電子商務或跨境電商、貨代、報關、金融、財會、市場開拓、業務運營、人才培養等電子商務關聯業務的企業,第一年按照4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區財政租金補貼,第二年按照2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區財政租金補貼。
十二、鼓勵外貿企業高質量發展
(三十三)支持進口增量。
對納入我區統計的外貿綜合服務和外貿供應鏈企業,首次實現年度進口總額(海關納統數)50億元以上(含)的,區財政獎勵50萬元;首次實現年度進口總額(海關納統數)100億元以上(含)的,區財政獎勵100萬元;首次實現年度進口總額(海關納統數)200億元以上(含)的,區財政獎勵200萬元。企業設立第二年起,年進口總額超100億元(海關納統數)且對比上年度增長10%以上的,區財政獎勵50萬元;對比上年度增長20%以上的,區財政獎勵1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十三、實施標準化戰略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
(三十四)鼓勵企業參與行業標準化制定工作。
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6萬元。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地方標準(不含農業地方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有較大影響的團體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3萬元。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轉化為企業產品標準,每主導制定1項產品標準并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開聲明的,一次性資助不超過5萬元。完成1項國際、國家標準化科研項目,一次性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完成1項省標準化科研項目,一次性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對牽頭承辦惠陽區重大標準化活動的單位,一次性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每承擔1個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或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一次性資助15萬元;對于標準化主管部門終期考核(驗收)獲得“優秀”等級的項目,可再申報資助5萬元。
本措施適用于在惠陽區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商貿企業分支機構除外)。涉市、區兩級財政配套獎補的,按上級文件規定的比例分級承擔。符合本政策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區相關部門3個月內修訂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或申報指南并組織實施,適時評估相關措施的實施效果。
本措施自2024年2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視我區實際情況適時修訂。本措施規定事項如與新出臺政策(包括本級、上級)有沖突的,以新政策為準。本措施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具體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