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四川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自貢市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推廣的實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完善公共充(換)電設施網絡。重點推進商圈、醫院、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場所配建具備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停車場。加快推進國省干道等交通樞紐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對上爭取,完善我市轄區內高速公路充(換)電基礎設施,每個服務區建有快充樁或預留安裝條件的車位原則上不低于小型客車停車位的10%。鼓勵有條件的加油(氣)站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新建商圈、醫院、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場所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不低于總停車位的20%,鼓勵既有公共場所通過改造使具有充電設施停車位不低于總停車位的20%。鼓勵充電基礎設施下沉鄉鎮,到2025年,建設完成不低于5個中心鄉鎮充電服務站點。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用實際,鼓勵新建公共充電設施以直流充電樁為主、交流充電樁為輔的建設格局。
原文如下:
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自貢市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推廣的實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自貢市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推廣的實施方案(2024—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13日
自貢市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推廣的實施方案(2024—2025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加快推動城市綠色轉型和提升大宗商品消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辦發〔2020〕39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川辦發〔2022〕3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到2024年底,我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和充電基礎設施明顯提升,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1.6萬輛,公(專)用充電樁車樁比實現10:1。到2025年底,新能源汽車消費推廣應用取得實效,電動替代水平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2.32萬輛,公(專)用充電樁車樁比實現9:1。
二、重點工作
(一)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
1.壯大新能源汽車銷售主體。支持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在自貢市新設立銷售公司。鼓勵區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引進新能源汽車龍頭企業銷售公司或售后服務公司。〔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局、各區縣政府(含高新區管委會,下同)。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2.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政策。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繼續執行國家政策,即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區縣政府)
3.挖掘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支持個人消費者在自貢市注冊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市民和企業綠色低碳意識,鼓勵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實施“以舊換新”等消費刺激政策,挖掘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4部門印發的《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商消費發〔2024〕58號),鼓勵推動老舊車淘汰更新為新能源汽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
4.開展新能源汽車促消費活動。鼓勵我市重點新能源汽車企業、協會等開展進商圈、進步行街等集中展銷活動。鼓勵重點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與大型知名電商平臺加強對接,擴大新能源汽車銷售渠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
(二)完善基礎設施配套網絡。
5.編制配套基礎設施規劃。加快制定與國土空間規劃相協調的自貢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明確公(專)用充電樁、集中式充(換)電站的建設規模、布局布點等。榮縣、富順縣參照市級規劃編制本轄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或工作計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和源規劃局、國網自貢供電公司,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政府)
6.完善公共充(換)電設施網絡。重點推進商圈、醫院、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場所配建具備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停車場。加快推進國省干道等交通樞紐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對上爭取,完善我市轄區內高速公路充(換)電基礎設施,每個服務區建有快充樁或預留安裝條件的車位原則上不低于小型客車停車位的10%。鼓勵有條件的加油(氣)站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新建商圈、醫院、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場所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不低于總停車位的20%,鼓勵既有公共場所通過改造使具有充電設施停車位不低于總停車位的20%。鼓勵充電基礎設施下沉鄉鎮,到2025年,建設完成不低于5個中心鄉鎮充電服務站點。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用實際,鼓勵新建公共充電設施以直流充電樁為主、交流充電樁為輔的建設格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縣政府)
7.加強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新建住宅小區專屬停車位,按100%配建比例預留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安裝條件。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監督新建住宅項目報批、驗收環節。將充電樁建設納入老舊社區改造范圍,對居民有改造意愿且有條件的老舊社區進行集中配建,其它社區可采取片區式、相對集中、就近建設等方式配建公共充電設施。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接受業主委托,按照“統建統管”等方式建設居住社區公用充電樁,提供充電樁建設、運營與維護等服務。已建居住社區根據實際需要和場地建設條件,支持社區電力擴容改造,明確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推進時序。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居住社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設備的安裝流程,壓縮辦理時限,便利廣大消費者。(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國網自貢供電公司,各區縣政府)
8.提升單位和園區內部充電設施。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和園區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產業園區等內部新建停車場專屬充電停車位比例不少于20%;到2025年,既有停車場專屬充電停車位比例不少于20%。單位、園區內部充電設施以直流快充為主,智能有序慢充為輔,鼓勵向社會錯峰開放,進一步提高公共充電網絡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區縣政府)
9.加強配套電網保障能力。制定配電網專項規劃時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新建與改造項目納入規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給予支持;逐步提高鄉村電網改造升級力度和入戶電壓穩定性。為充電基礎設施報裝及增容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簡化手續、限時辦結,保證充電基礎設施快速無障礙接入。結合實際情況及用戶需求,科學預判電力需求,做好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工作,提高電網可靠性,保障充換電設施的電力供應。(責任單位:國網自貢供電公司,各區縣政府)
(三)推進公共領域汽車新能源化。
10.推進公務車輛領域新能源汽車更新應用。加大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力度,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除特殊用途車輛和特殊地區外,新增及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租賃用車,優先選擇可租賃車輛中有新能源汽車的公務用車租賃服務供應商,優先租用新能源汽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區縣政府)
11.加快出租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鼓勵引導企業在巡游出租車領域應用新能源汽車。鼓勵網絡預約出租車在新增和更換車輛時,采用新能源汽車。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出租車力爭達到400輛。(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政府)
12.推進公交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替代購置。鼓勵購置新能源公交車,全市新增和更新公交車原則上全部采用新能源車。鼓勵中短途客運、農村客運車輛采用新能源汽車。到2025年,全市新增和更換的新能源公交車、客運車力爭達到100輛。(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13.提高市政、物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占比。不斷提高環衛車、城市物流車等車輛中新能源車占比,新采購的輕型環衛車80%以上采用新能源車;鼓勵企業在新增和更換大型環衛車、渣土運輸車時,優先采用新能源車。引導快遞、物流行業逐步更新為新能源物流車,城市物流配送領域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力爭達到20%,不斷擴大新能源汽車覆蓋率。(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各區縣政府)
(四)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配套服務。
14.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充分運用貨幣信貸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探索建立信用擔保等機制,不斷提高新能源汽車購置率。(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自貢市分行,各區縣政府)
15.優化新能源汽車保險服務。指導保險機構持續優化保險服務供給,積極做好承保理賠工作,充分運用險種融合,實現新能源汽車風險廣覆蓋。鼓勵保險機構積極支持地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因地制宜實施新能源汽車保險保費優惠。(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自貢監管分局,各區縣政府)
16.優化新能源汽車上牌服務。對在自貢市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公安交管部門在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及其他各類業務時,設置綠色通道,提供更加便捷優質服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17.提升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新能源汽車在實行政府定價的各類停車場(點)停放2小時內享受免費停車服務。研究制定提升公共充電車位利用效率等相關措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政府)
18.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給予補助。推進落實新能源充電設施建設獎補政策,對2023年至2024年竣工驗收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按照充電設備投資=數量×功率×成本的40%給予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國網自貢供電公司、各區縣政府)
19.完善公共充電站服務功能。鼓勵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創新運營模式,植入餐飲、零售、休閑等服務,提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可持續發展能力,優化服務環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政府)
20.提升小區物業管理水平。有條件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小區,物業公司要積極配合、指導消費者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對既有的充電基礎設施,小區物業要按照《自貢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加強消防等安全問題的巡查,要指導消費者提升安全意識,盡量避免充電設施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自貢供電公司,各區縣政府)
三、保障措施
進一步強化部門協作,明確責任分工,壓實工作職責,加強信息共享,確保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落實到位。加強宣傳推廣,大力宣傳新能源汽車相關知識和政策,提高公眾認知度和接受度,營造新能源汽車消費推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