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支持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新質生產力打造高質量發展新高地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件提出,明確產業發展重點。支持鄭州經開區做強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高端智能裝備制造、生物醫藥大健康、智慧物流四大主導產業,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國際貿易及新消費兩大新經濟產業,加快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集群。支持鄭州經開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提質增效、晉位升級。支持以鄭州經開區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裝備制造等優勢產業為主體,培育和申報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支持盾構裝備、煤礦機械、工程機械、精密儀器、航天衛星裝備、超硬材料等高端智能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整車及關鍵零部件項目布局鄭州經開區,省、鄭州市在引進重大項目方面予以重點支持。
原文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支持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新質生產力打造高質量發展新高地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支持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新質生產力打造高質量發展新高地若干政策》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1月7日
支持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新質生產力打造高質量發展新高地若干政策
為支持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鄭州經開區)打造經濟發展主陣地、主戰場、主引擎,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更好發揮鄭州經開區在高質量建設現代化河南中的示范引領作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開發區發展的決策部署,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抓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機遇、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政策機遇和鄭州都市圈建設歷史機遇,以培育新質生產力為發展路徑,以發展先進制造業為主攻方向,以管理制度改革、發展模式創新為工作主線,以高水平對外開放為戰略支撐,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賦予鄭州經開區更大自主權,在高端要素、優質資源供給方面給予鄭州經開區更有力保障,推動鄭州經開區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努力將鄭州經開區打造成為高質量發展新高地。到2030年,鄭州經開區地區生產總值突破3000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實現翻一番,進入全國經開區前二十強,成為支撐全省高質量發展的“兩區一樞紐”(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全國科技創新應用引領區、“一帶一路”重要樞紐)。
二、培育壯大先進產業集群
(一)明確產業發展重點。
支持鄭州經開區做強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高端智能裝備制造、生物醫藥大健康、智慧物流四大主導產業,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國際貿易及新消費兩大新經濟產業,加快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集群。支持鄭州經開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提質增效、晉位升級。支持以鄭州經開區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裝備制造等優勢產業為主體,培育和申報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支持鄭州經開區推動制造企業開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省、鄭州市在專項資金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
(二)推動優勢產業聚鏈成群。
支持鄭州經開區實施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推動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企業品牌與區域品牌互動,打造共享經濟園區。支持盾構裝備、煤礦機械、工程機械、精密儀器、航天衛星裝備、超硬材料等高端智能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整車及關鍵零部件項目布局鄭州經開區,省、鄭州市在引進重大項目方面予以重點支持。
(三)打造產業創新生態。
支持鄭州經開區發揮創新型制造業企業集群大、能級高的技術創新優勢,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協同創新,構建開放式創新合作網絡。支持鄭州經開區各類創新主體申報省級以上創新平臺、重大科技專項等。鼓勵科技創新企業、產業鏈鏈主企業在鄭州經開區設立專業性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對其設立的公共研發平臺、公共服務平臺按照規定給予建設資金支持。鼓勵鄭州經開區引進或與企業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分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分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分中心等高能級研發平臺,按照規定給予資金支持。鼓勵鄭州經開區引進與主導產業方向高度契合的一流高校和科研機構共建一流大學(科研機構)鄭州研究院,參照省、鄭州市支持中原科技城創新發展支持政策給予支持。支持鄭州經開區內國家設立的高校、科研機構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對科技成果在鄭州經開區轉化的,按照規定給予后補助支持。支持省級投資平臺參與鄭州經開“智慧島”建設。支持鄭州經開區引進培育科技創新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對其研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給予應用場景支持。
(四)加快特色園區高效開發。
支持鄭州經開區規劃建設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高端智能裝備制造、生物醫藥大健康、國際貿易、信息消費及電商消費等特色產業園區,支持鄭州經開區擴區區域開發建設,鼓勵央企、國企及社會資本參與特色園區整體開發運營和重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省、鄭州市根據績效情況給予獎補。對特色園區內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列入申報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省級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專項債發行計劃及支持申報各類專項借款貸款。支持鄭州經開區采取“飛地經濟”等模式,與產業關聯的開發區和企業開展合作共建,雙方可協議分享共建園區經濟指標。
三、全面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一)打造“全球匯”總部基地港。
高標準建設“一帶一路”國際商務區“全球匯”總部基地港。以鄭州經開區“一帶一路”國際商務區為載體,搭建“全球匯”數字經濟平臺,建設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商貿體系、物流體系、數字服務貿易體系,打造河南數字貿易港、全球商品消費中心、國際物流中心、內陸對外開放窗口。鄭州經開區統籌相關資金對入駐“全球匯”總部基地港的國際知名進口品牌首店、旗艦店等予以獎勵。
(二)促進國際物流擴量提質增效。
支持鄭州國際陸港經開片區與航空港片區協調聯動,提升國際運輸和國內集疏能力。支持鄭州經開區推動海外場站(海外倉)建設,對符合條件建設海外倉的企業,按照規定給予獎勵。支持鄭州鐵路口岸探索實施啟運港退稅。保持E貿易核心功能集聚區專項支持政策長期穩定,支持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藥品試點規模,盡快完成第二批試點藥品清單申報。
(三)推動外資外貿轉型升級。
積極爭取鄭州經開區更多區域納入自貿試驗區,促進區域協同聯動發展。加大省、市級外經外貿資金傾斜力度,支持重大外商投資項目落地鄭州經開區,打造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外商投資新興產業示范基地。支持鄭州經開區設立鄭州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分支機構。支持鄭州經開區建設國際化社區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支持鄭州經開區推進汽車“出海”,打造整車出口基地及平行進口汽車區域性展銷中心、集散分撥中心。支持在鄭州經開綜合保稅區內發展保稅醫美產業,打造國際醫美產業園。
四、實施精準放權賦能
(一)下放規劃管理權限。
按照《河南省開發區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規定,依法賦予鄭州經開區相應管理權限。
(二)強化用地要素保障。
實行建設用地直報,鄭州經開區建設用地直報省自然資源廳審查,社保審查意見、林地手續受理實行邊審查邊補充,在上報省政府前補充到位。對鄭州經開區由業主自持、不對外銷售的商業服務業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省、鄭州市建設的人才公寓用地,加油、加氣、加氫站等公共設施營業網點用地,不列入“去化周期”調控范圍。在報批土地征收和農用地轉用方案的同時,鄭州經開區可同步開展供地方案編報等供地前期工作。鄭州經開區對公共服務類、基礎設施類項目用地可靈活確定劃撥權益價。支持鄭州經開區邊界外連通道路、基礎設施項目土地報批工作。對鄭州經開區引進符合省定28個重點產業鏈要求的重大項目用地,由省級直接保障。對具備土地獨立分宗條件的工業用地,允許在不改變土地性質及用途的前提下,經批準后按照幢、層、間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進行產權分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對鄭州經開區盤活利用存量土地的,給予用地指標獎勵。
(三)加強財稅保障。
自2025年起,政府債券額度分配時對鄭州市本級予以傾斜支持,由鄭州市本級在債券額度內對鄭州經開區符合條件的特殊重大項目優先保障,實施期限5年。
(四)加大能源信息領域先行先試力度。
鼓勵鄭州經開區實行區域節能審查,推行項目節能審查承諾制。將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噸標準煤以下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權限下放至鄭州經開區。優先在鄭州經開區投資建設信息基礎設施,打造數字經濟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支持鄭州經開區創建國家級工業大數據應用示范區和軟件名園、河南省軟件產業園。
(五)支持建設國際化、專業化、市場化人才體系。
支持鄭州經開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提供戶籍、永久性居留證、出入境等“一站式”服務,并可按照規定適當放寬申請工作許可年限至5年。開通“中原英才計劃”等省級人才政策鄭州經開區直報渠道。支持鄭州經開區按照國家和省規劃布局建設理工科高校、職業院校。支持鄭州經開區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與職業學院、技工院校共建人才培育基地、創業孵化基地。對在鄭州經開區建設的省、鄭州市人才公寓,根據鄭州經開區人才住房實際需求,按照就近便利原則按需保障。將鄭州經開區作為省、鄭州市干部鍛煉和培養的重要載體平臺,開展符合政策規定的干部掛職鍛煉,鼓勵支持各級干部到鄭州經開區任職、掛職、交流,在鄭州經開區的工作經歷按照有關規定視同基層工作經歷。
(六)支持區域合作共建。
把鄭州經開區作為鄭州都市圈建設的重要支點,納入鄭州航空港綜合實驗區、鄭開同城化、開港經濟帶、中牟新區等重大戰略,構建一體聯動、錯位互補的區域發展格局。強化重大跨區交通連接,統籌研究K3線、11號線、13號線、17號線、25號線軌道交通線路規劃方案,納入鄭州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修編;將11號線納入第四輪鄭州市軌道交通建設計劃。
(七)支持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支持鄭州經開區探索實行靈活用人機制,自主招聘選拔高層次人才。支持鄭州經開區根據發展需求,按程序開展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工作。支持鄭州經開區在機構編制總量控制前提下,根據工作需要對機構、崗位進行調整優化。
五、健全工作推進機制
(一)加強統籌協調指導。
加大省、鄭州市統籌協調力度,建立省直各部門與鄭州經開區協調聯動機制,對鄭州經開區涉及省級層面的重大事項開辟“綠色”通道,對重大項目在供地安排、規劃建設和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資金投入等方面予以統籌協調支持。
(二)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支持鄭州經開區探索建立容錯糾錯機制,聚焦激發創新創造活力,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嚴格把握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為公與徇私、主觀與客觀的界限,精準規范追責問責,激發擔當干事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