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新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和縣川能制氫新能源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新和項目的相關文件。
新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聲明:凡是以“新和縣川能210萬千瓦光伏治沙”“新和川能年產10萬噸制氫50萬噸甲醇(含儲能、光伏治沙、源網荷儲等)項目”名義簽訂合同、招募資金或發布融資信息的,均屬不實信息。
新和縣川能制氫新能源有限公司聲明:該項目目前正在辦理前期相關手續,目前市面上流傳的關于EPC價格、PC單價、勞務單價等項目價格均未確定,系謠言。項目現階段未允許任何施工隊進場,任何單位或個人以“繳納保證金可進場施工”為由進行宣傳的,均屬個人行為,與我公司無關。
信息顯示,光伏治沙項目規劃裝機容量210萬千瓦,建設期預計12個月,估計投資約670000萬元,每年可輸送清潔電能28.3億度電,發電機組全部為光伏發電,采用自發自用的模式進行消納本項目擬安裝2307692塊單機容量為650瓦的光伏組件。
年產10萬噸制氫50萬噸甲醇項目,總投資約78.8億元,擬建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新和縣。